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湛安[2008]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遏制特大安全事故,结合旅游行业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和范围
督查范围: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推荐接待单位等旅游企事业单位。督查形式:采用各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查内容和重点
督查内容主要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求援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求援演练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督查重点主要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情况。尤其要加强以下内容的督查:
(1)旅行社加强接待用车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旅游交通安全。对没有旅游营运资格和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的车辆及司机,严禁使用或租用。租车时要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事故处理和赔偿办法。旅行社必须购买责任险和引导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2)旅游汽车公司要积极做好旅游车辆的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行车规范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旅游客运万无一失。
(3)旅行社不得组织游客前往没有开放和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旅游。导游员带团时,对带有危险性的游览项目,一定要提醒客人并做好防护的协调工作。导游人员要重点掌握旅游事故处理规定及措施。
(4)各滨海度假区(浴场)活动空间大,管理难。要求各单位的救护、医疗人员要配足到位,救生的设施设备要充足完好。并积极引导游客在安全的区域内活动。
(5)星级饭店要加强消防、治安和食品卫生等专项防范工作。星级饭店内消防保障不到位的部位不能对外营业并要及时整改。节日期间除了实行经理、安检、保卫人员值班制度外,还要制订巡查措施,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巡查。加强酒店从业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和会自救逃生的能力培训。餐厅要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娱乐场所要密切注意现场动态,防止斗殴滋事等事件发生。
(6)旅游景区(点)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对景区重点地段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湖光岩风景区要做好雷州古院上方山崖塌方地段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要完善警示标志,设置路障等措施,确保游人安全。对游乐机械和游船(艇)等游客运载工具和游艺机械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改造职责,主要特点深入一线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和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向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行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来源:湛江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