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湛安办[2008]57号),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旅游者提供安全、祥和、舒适的旅游环境,结合我市旅游行业的实际,为我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抓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整改隐患、预防事故”为主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着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本单位的 “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营造“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良好旅游环境。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在巩固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国办通知》和《省办通知》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日前和下一年1月5日前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见附表)迅速上报市安委办和我局,由市安委办上报省安委办备案。
三、抓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安全自检和防范工作,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接文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旅游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扫除盲点死角,消除事故隐患。尤其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星级饭店认真开展对防火安全设施的检查,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和执行严格的值班巡查制度,消除建筑消防安全各类隐患;2、旅行社加强旅游接待用车安全保障工作,切实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消除旅游接待交通安全隐患;3、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抓好饮食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4、旅游汽车公司要积极做好旅游车辆的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消除旅游安全用车和安全行车的隐患;5、景区(点)要加大娱乐设施的检查和保养力度,做到证照齐全,确保安全质量。各滨海度假区(浴场)尤其要切实防范好区域内各类隐患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日至3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全面清理2007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进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提高对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隐患治理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本单位各部门和每一位员工,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员工的积极能动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及时反馈。一是对2007年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抓紧整改,并在今年4月10日前连同第一季度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上报我局,二是全年的工作总结必须于12月10日前上报我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来源:湛江旅游网